医保外用药责任附加险是个什么险种

7月9日,中国银保监会正式下发《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正式拉开车险综合改革的大幕。8月23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9月3日,中国银保监会正式宣布,《指导意见》将于9月19日正式实施。这次改革的主要变化包括:交强险责任限额大幅提升;商车险保险责任更加全面;商车险产品更为丰富;商车险价格更加科学合理;车险产品市场化水平更高;无赔款优待系数进一步优化。而其中,一款全新的附加险:医保外用药责任险,吸引了很多车险客户的注意,这到底是一款什么样的险种,为什么这次改革会推出这款附加险呢?

发生过人伤交通事故的车险客户在理赔过程中,应该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伤者治疗结束后,在要求保险公司赔付伤者的住院费用时,保险公司的人伤专员总是会说,伤者的住院费用需要进行非医保用药的审核,审核出的非医保用药费用,保险公司不会承担,需要扣除,被扣除的这笔非医保费用,最终往往需要车险客户来买单。很多客户对此不能理解,我已经购买了商业保险,保额远远超过伤者的住院费用,为什么保险公司不能全额赔付?

我们先来看看,什么是非医保用药?

非医保用药

百度百科中对医保用药这样定义:医保用药是指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由各省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进行规范和管理。

确定《药品目录》的原则是: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为依据,坚持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市场能够保证供应、医疗保险能支付得起的药品。同时,既要考虑临床治疗的基本需要,也要考虑地区间的经济差异和用药习惯,中西药并重。

纳入《药品目录》的药品,必须具体下列条件之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现行版)收载的药品;

(二)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标准的药品;

(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正式进口的商品;

而下列药品则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

(一)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

(二)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

(三)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四)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五)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

(六)省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

从上可以看出,所谓医保用药,也就是被纳入了《药品目录》内的药品,而未被纳入《药品目录》的药物,则是非医保用药。

那么,保险公司不承担非医保用药的理由是什么?

《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第二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第三十六条约定。

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同类医疗费用标准核定医疗费用的赔偿金额。

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不属于保险人赔偿范围或超出保险人应赔偿金额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些重伤交通事故,伤者的治疗费动辄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客户需承担几万甚至上十万的非医保费用,这不仅增加了客户的经济负担,也严重影响到客户的理赔体验,从而导致理赔投诉案件的激增。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的年保险消费投诉情况通报显示,年涉及财产险公司的投诉案件中,75.14%的案件为理赔纠纷案件,而其中因为非医保扣除所导致的投诉,不在少数。正因为如此,为了减少此类案件的投诉,提升客户满意度,进一步减轻客户经济负担,在这次的车险综合改革中,新增了医保外用药责任险这款附加险产品。

那么,这款附加险的主要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又是哪些呢?

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的过程中,发生主险保险事故,对于被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应对第三者或车上人员承担的医疗费用,保险人对超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同类医疗费用标准的部分负责赔偿。

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的损失在相同保障的其他保险项下可获得赔偿的部分;

(二)所诊治伤情与主险保险事故无关联的医疗、医药费用;

(三)特殊医疗类费用。

责任免除

解读

(一)交通事故发生后,伤者因交通事故伤害而产生的治疗费用,超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同类医疗费用标准的部分,也就是既往所谓的非医保费用,只要购买了这款附加险,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二)医药费的赔偿,仅能在一项保险项下获得,比如伤者本人购买了意外险,交通事故后,医药费通过意外险获得了赔付,那么在本次交通事故中医药费项目不再赔付。

(三)与本次交通事故外伤无关的医疗、医药费用不予赔偿。比如伤者软组织挫伤入院治疗,入院后检查发现皮下脂肪瘤,伤者选择了皮下脂肪瘤切除手术治疗,由于脂肪瘤的产生与外伤没有关系,所以这笔手术费用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四)特殊医疗,医院在保证医疗基本需求的基础上,为满足群众的特殊医疗需求而开展的医疗服务活动,包括点名手术、加班手术、全程护理、特需病房、专家门诊等形式,这些费用,保险公司也是不负责赔偿的。

目前,这款附加险的具体资费是多少还不确定,但从这次改革“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的指导思想来看,这款附加险的费用不会很高,因此,建议各位车主在购买保险时,尽量选择购买这款附加险,为以后的出行安全,增添一份保障。

车险人伤理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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